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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捕!一圖讀懂長江禁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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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煙淡淡雨疏疏,老翁破浪行捕魚”的畫面,將從長江流域消失,而我國生態保護事業中的歷史性一幕已經開啟——2020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的重點水域將分類分階段實行漁業禁捕。這項政策如何部署、意義何在?一圖帶你讀懂長江禁漁新政。

十年禁捕!一圖讀懂長江禁漁新政

什麼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保護水產資源法規,是指國家和地方頒佈的有關水產資源的繁殖和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法實施細則》《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辦法》等。

禁漁區,是指由國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規定,對某些重要魚、蝦、蟹、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劃定一定的範圍,禁止所有漁業生產作業的區域,或者禁止某種漁業生產作業的區域。

禁漁期,是指對某些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規定禁止漁業生產作業或者限制作業的一定期限。

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過國家對不同捕撈物件所分別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禁用的方法,是指禁止採用的損害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長的方法,如炸魚、毒魚、電魚等。在實踐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漁區、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嚴重地破壞我國的水產資源。

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還有可能觸犯刑法哪些罪名?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在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中,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珍稀魚類物種(如胭脂魚、中華鱘、白鱘、大鯢等)的,可能構成本罪;在非法經營野生魚黑色產業鏈中,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珍稀魚類物種,包括肉製成品的,可能構成本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使用爆炸、投毒、設定電網等危險方法實施非法捕撈行為或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可能構成非法捕撈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同時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非法捕撈水產品相關環節中,窩藏,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漁獲物及其收益的處所,有隱匿、保管的主觀故意。轉移,是指幫犯罪分子搬動、運輸其犯罪所得漁獲物及其收益。窩藏和轉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達到足以影響司法機關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動的程度。收購,主要是指對非法捕撈漁獲物“低價購進、高價賣出”的行為,如,部分以野生魚為經營物件的餐飲場所,明知是非法捕撈的漁獲物而作為食材私自收購的行為。代為銷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託,幫助其銷售犯罪所得漁獲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行為線索後怎麼辦?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為維護漁業資源和生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切莫貪圖一時口腹之慾讓非法捕撈、運輸、經營長江、洪澤湖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圖,更勿“親自上陣”非法捕撈水產品。若廣大市民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行為的線索,可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

堅決實現“六無四清”

即無一條捕撈漁船、無一副捕撈網具、無一個捕撈漁民、無一起捕撈生產、無一起非法偷捕行為、無一條刀魚等野生江鮮在江蘇上岸買賣,做到問題清、原因清、整改清、責任清。

具體抓手是要堅持查、治、建三環節一體化推進。

●抓實“查”的環節,就是建立督查鏈條,查清漁民底數、漁船底數、漁網底數;

●抓實“治”的環節,就是建立捕撈、運輸、銷售、餐飲“一條龍”的治理鏈條,既要管白天也要管夜晚、既要管水上也要管岸上、既要管漁民也要管非漁民、既要管到邊也要管到界;

●抓實“建”的環節,就是建立常態長效的監管鏈條,建立完善漁民建檔立卡、幹部包保、退捕上岸、轉崗就業的機制,建立沿江市縣漁政管理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執法合作機制,建立地方相關立法保障機制,建立社會面宣傳管控機制,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實現全時空、全天候、無死角的監管。

關鍵舉措是,確保“七個到位”

▸一要精準建檔立卡,深化建檔立卡“回頭看”,建立實行點對點、船對船、人對人包保機制,確保底數摸清到位。

▸二要依法依規處置,推進退捕漁船分類處置、漁具網具集中銷燬,真正實現證登出、船封存、網銷燬,確保漁船漁具退出到位。

▸三要穩妥轉產就業,通過發展產業幫扶一批、務工就業轉移一批、自主創業解決一批、設立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確保漁民安置到位。

▸四要細化政策措施,探索做好退捕漁民社會保障、搬遷安置等工作,確保漁民生計保障到位。

▸五要嚴格執法監督,重拳出擊、深挖細查我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涉嫌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加大從水裡到餐桌全鏈條聯合執法監管力度,確保禁捕管理到位。

▸六要堅持多措並舉,支援漁民發展涉魚產業,加大特色養殖基地建設力度,確保漁業生產轉型到位。

▸七要強化財力支援,及時撥付財政資金,採取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確保資金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