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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釣魚比賽最高可贏30萬豪車?律師:涉嫌犯罪

欄目: 釣魚資訊 / 釋出於: / 人氣:5.34K

鄭州一家垂釣基地舉辦了一場釣魚比賽,但是評選的依據並不是你釣到多少魚,而是每條魚身上都有一個數字,根據魚身上的標號大小為依據,設定的獎勵為路虎越野車(摺合現金30萬元)。這個比賽一經新聞曝光,就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重點在於這樣的釣魚比賽是否已經涉嫌了賭博犯罪。

壓力太大,涉事釣魚比賽最終取消

經報道後,涉事賽事旋即成為鄭州乃至省內外垂釣圈的熱點話題,而是否屬於賭博,更是他們關注和熱議的焦點。

此次賽事主辦方有關負責人曾多次致電本報記者表示,他們舉辦賽事,目的純粹是為了給廣大釣友們提供休閒娛樂的平臺,並非賭博。在5月30日接受採訪時,這名明確要求“不要再提我們名字”、位於鄭州市惠濟區的垂釣基地負責人王先生說,大河報報道後,他們承受了來自多方面的壓力,圈內更是反響強烈,致使原計劃定於5月13日的比賽最終取消。“我們損失很大,現在不想再說這個事了。”他說。因王先生婉拒,此次賽事取消的具體原因是否有相關職能部門介入、參賽人數不足等方面因素,暫不得而知。

另一家曾多次舉辦此類賽事的大型垂釣基地負責人分析,此次賽事是鄭州今年垂釣季的首次釣魚越野車大獎賽,其他垂釣基地尚未有此類賽事計劃公佈,因此參與者人數應該不大,“取消很可能就是因為壓力太大”。

一釣魚比賽最高可贏30萬豪車?律師:涉嫌犯罪

以賭博論處,遼寧警方刑事介入此類賽事

就在釣魚圈熱議此次事件期間,一條有關此類賽事的“重磅新聞”如實錘一般,砸向了國內釣友,讓此事的熱度再次飆升。這條“以釣魚比賽為名賭博獲利,垂釣基地老闆開設賭場被抓”的報道,最早釋出於5月23日的遼寧當地媒體,連日來陸續被包括人民網、新華網等央媒在內的大量傳媒轉發,輿論持續發酵。

該報道說,5月1日,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根據群眾舉報,破獲了一起以釣魚遊戲比賽形式的賭博獲利案件,抓獲了當地一處室內垂釣館老闆馬某及另一名相關人員王某,並以涉嫌賭博犯罪對兩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根據報道,他們組織釣魚人員交納2000元釣魚比賽費參與釣魚比賽,參加釣魚人員獲得獎金從100元到36000元不等。

據馬某供述,其釣魚賭博形式為,提前一天放魚大約4000條,綁標號,其中100條魚從1號到100號標號,最小是1號,最大是100號,設定最大現金獎項為36000元。早晨8點釣魚比賽正式開始,下午4點結束。比賽分上下午,上午比小,誰釣出的魚標號最小即中最大獎;下午比大,誰釣出的魚標號最大即中最大獎。同時,有釣上來88號的標魚就直接獎勵2000元;釣上來的標魚如果有帶8的,就獎勵600元;釣上來的標魚如果有帶6的,就獎勵300元;剩下其他數字的標魚獎勵100元。

經查,該釣場由馬某於2016年12月開始經營,2017年5月通過微信、傳單和廣告等多種形式對外發布賽事通知,釣魚愛好者每人需交納2000元參賽費用,最大獎項為價值30萬元的汽車,另有大小不等的現金大獎。

一釣魚比賽最高可贏30萬豪車?律師:涉嫌犯罪 第2張

報道顯示,2017年5月,當地治安警察支隊約談馬某,並告知馬某舉辦的釣魚比賽涉嫌賭博犯罪,要求其停辦,馬某表示同意。然而,今年4月30日,該釣場又舉辦了此類釣魚比賽,吸引了37人蔘與,共計收取釣魚賭博資金74000元,馬某通過釣魚非法賭博獲利10餘萬元。

5月4日12時,警方在鐵嶺縣某水泥公司石場內將涉嫌賭博犯罪的馬某、王某抓獲,並在其釣場搜查出了釣魚的標號及pos機等涉案物品。到案後,馬某、王某對其利用釣魚進行賭博的不法行為供認不諱。

公安部回覆,這是賭博行為,是新型犯罪

5月30日下午3時52分,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致電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聯絡到了該支隊主辦此案的李姓警官。

對媒體針對該案的報道,李警官予以確認。他說,在他們對此案進行偵辦之前,公眾及社會各界已經對這種釣魚比賽產生了廣泛的爭議。隨著大獎標的越來越大,民間要求警方介入查辦的呼聲越來越高,他們也關注到了。“在具體辦理時,因為有一定的爭議,我們十分慎重。我們先向省公安廳進行了彙報,省公安廳又向公安部方面進行了彙報。公安部的明確回覆是,這是賭博行為,是新型的犯罪。有了公安部的明確回覆,我們才介入處理。”李警官說。

他說,東北與南方一樣,此類釣魚比賽以前也有,但因為沒有引起輿論關注,他們也沒有處理。“對抓獲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我們已經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但還沒有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問及案件進展,李警官說。他表示,有了公安部的明確回覆,目前當地的此類賽事已經被禁止舉行,“估計下一步其他地方的公安機關也會陸續重視起來”。

一釣魚比賽最高可贏30萬豪車?律師:涉嫌犯罪 第3張

國內垂釣界開始反思,鄭州警方暫未回覆

對於警方的刑事介入,包括鄭州釣友圈在內的國內垂釣界連日來也是爭議頗大。各種網路渠道中,爭論一直持續。

反對者認為,釣魚大獎賽的賽制,給普通的垂釣比賽增加了很多樂趣和挑戰性,也激發了廣大釣友的參與熱情,目前是很受青睞的比賽形式。對這種民間的、由成年人蔘與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休閒娛樂活動,警方不應該過多幹涉,刑事追責更是矯枉過正。當然,也有支持者認為,這種動輒幾千元的標魚比賽,標的越來越大,如脫韁野馬一樣,負面影響越來越顯現,亂象叢生,不值得提倡,警方刑事介入,也算是“敲山震虎”,淨化市場,希望釣場老闆能引以為戒,正常垂釣,也讓釣魚迴歸休閒初衷。

與這種持續爭議相伴的是,對這種新興的標魚大獎賽,雙方都開始了反思。一些釣友甚至專門撰文,從經營、倫理、法律等方面揭示這種賽制的內涵,引導釣友正確對待,規範自身的行為。“標魚大獎賽”的模式究竟何去何從,依然有待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