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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舉報電魚導致一死一傷,要注意方法

欄目: 釣魚資訊 / 釋出於: / 人氣:2.37W

暴力抗法的惡性事件已經好多年沒有聽聞過了,犯罪分子為了銷燬證據逃脫懲罰居然持刀傷人導致一死一傷:刺死扶貧幹部一人、刺傷勸阻路人一人,事情的開端僅僅是因為:電魚被舉報!

去年年底,舉報電魚導致一死一傷,要注意方法

電魚人被抓新聞越來越多

2020年年10月29日,當天傍晚,扶貧幹部章某軍和扶貧工作隊幹部王某駕車途經績溪縣板橋頭鄉夏溪村龍公橋附近時,發現路邊水域有人電魚,於是下車檢視並拍照留存證據。被抓現場的電魚人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試圖搶奪拍攝手機。

搶奪期間扶貧幹部的同行人撥打了報警電話,並聯繫了績溪縣龍溪天然石斑魚專業養殖合作社工作人員洪某某以及村民崔某某(明顯是偷別人家的魚)。電魚人發現事不可為之後掏出了白酒喝了幾口然後澆在電魚裝置上企圖毀滅證據,扶貧幹部立即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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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電魚裝置

電魚人直接回到車裡拿了一把水果刀,多次攻擊扶貧幹部的要害部位(脖子、胸部、後背)以致其當場死亡。傷人後,電魚人想要開車直接離開但被被趕到的養殖合作社工作人員洪某某拽住。喪心病狂的電魚人這時候又開始攻擊阻止他離開的人,洪某的胳膊被多次砍傷。

之前寫關於舉報電魚人的文章,下面好多人評論說:釣魚人是有錢人,電魚都是窮人。意思就是說:我窮去電魚賣怎麼了?這個言論與事實嚴重不符,從這個案件你會發現:這個電魚人是有車的、他跑去別人養殖場地電魚,也就是盜竊!被發現之後死不悔改、窮凶極惡,扶貧幹部幫助當地發展養殖業脫貧致富,看到你在電魚會導致別人功虧一簣他能不心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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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器水果刀

再說了,你窮你就有理了?你窮你就可以去犯法了嗎?如今這盛世只要你不懶惰怎麼樣都會窮不到哪裡去的吧?看看那些被報道出來扶貧的物件,真的讓人會懷疑:有這個必要嗎?這個世界有富人就有窮人,有人天生就好逸惡勞,就是一個阿斗你怎麼樣都扶不起來。就如上面這個犯罪分子,去工地幹活一個月萬兒八千不難吧?要選擇去別人那裡偷魚,還要用電的方式。

你偷魚電魚也就算了,帶去派出所最多也就罰款幾千塊或者刑拘幾個月,如果盜竊魚數量過多的話可能會面臨半年以上的刑罰。但是,不管最終結果如何都要比現在的強: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電魚、盜竊、暴力抗法、毀滅證據這麼多的罪名還有活路?而且是如此殘忍的方式殺害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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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大概率被判死刑

釣友們,舉報一定注意方法

我們舉報的電魚人我們不清楚人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窮凶極惡,他在明我們在暗,只要遠遠的拍個照撥打一個電話就行了。我們不是執法人員,沒有必要和犯罪分子做鬥爭,我們只有舉報的義務沒有抓捕的義務(執法人員絕不會洩露舉報人資訊,這是重大違紀行為,除非他鐵飯碗不想要了,一個電魚人恐怕沒有什麼能量讓人做出如此大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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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照就走,抓捕交給警察

從上面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到:扶貧幹部如果只是拍照就完事了,犯罪分子毀滅證據其實是無所謂的。因為他有認證、照片做證據、燒燬的工具痕跡作證據就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並不是需要所有證據。

和犯罪分子起爭執就更無必要!如果他發現你拍照要求你刪除,這是事實他已經又犯了另外的罪行“擾亂社會治安、脅迫他人”,你乖乖刪除就行!反正不影響你後續報警以及把他繩之於法,現在的技術手段恢復一兩張照片很容易。要是他有搶奪手機的行為那樂子可就大了:最少判刑一年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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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電魚佬

只要你不要嘗試激怒他,其實一般正常的人都不會選擇比較極端的方式,因為只要一極端他的罪名就會蹭蹭上漲。當然這個世界上什麼人都有,萬一遇到極端的情況怎麼辦呢?回頭就開跑,往人多的地方跑,他揹著電魚裝備還能追上你不成?

蓑笠哥多次當著釣魚佬的面撥打110電話,然後看著他們被警察帶走。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次被打擊報復,也沒有人敢當面故意找茬,因為他知道,只要這種情況下動手他指定關幾年還要賠償至少幾萬,就算我還手也不會被判互毆。

最好的方式就是:藏起來,偷偷拍照保留證據,然後撥打110報警電話,等待警察來之後提交證據即可。你要留意的是:要問問警察舉報電魚有沒有獎勵,很多城市設立了這個獎勵,少則七八百多則好幾千,可不要“自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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